最近突然發現以前在文化打的文章
重看了一遍後
ㄜ...這...這是我寫的嗎@@"
完全無法想像...
文化印象...除了美女很多、風景優美、還有粉棒的占星社外
其他都滿糟的
尤其是狗屁不通系主任跟愛噓我的大3同學們...
沒看過大學生選個課還有年級限制(像國中生這樣一起上課就對啦)
沒看過一堂普通心理學可以塞進180人同時上課(大爆滿啊>O<)
沒看過校長花公家錢聘工讀生扛著攝影機、相機"每天"幫他做全套的個人紀錄跟專訪(總統也沒來這套吧~),有夠噁心的
以前發生了很多事@@"
不過現在感覺好遙遠啊>O<關於這篇N年前題目頗鳥的文章...
當時如果沒有阿風借我整套的希米羅上場,就算我拼老命趕8點去上課,9成還是會被老師以"服裝不整"趕出教室吧
人民優先!不能只是檢查而已
筆者有一堂課,叫勞動檢查,不僅是勞工領域的特有名詞,也是一項技術法:主要在監督勞動法令在各企業單位的落實情形以及防範工業衛生、安全的重大危害。但筆者以為,對事業單位的監督,絕不能只是檢查而已,更應該從核心價值去突破,去追問:「是利潤優先還是人民優先?」
源起:
話說這禮拜一在勞動檢查的課上,我們這組報告「勞檢實施與工業衛生之關係」,所謂工業衛生,按定義來說是「分析工業環境對工作人員健康影響的一切因素,進而利用科學方法去預防和減少工作者產生疾病和傷害。」筆者報告的題目是個案分析。由於時間限制,只介紹了RCA跟IBM兩個職業災害相關問題的探討。比較有趣的是,本課的講師洪朱在曾經在RCA擔任過高級技術員,因此他的觀點,某種程度上可以代表當時RCA廠裡白領員工的看法。
一、台灣奇蹟的背後—RCA職災
RCA是美國無線電公司,也是全美家電第一品牌,在70年代時來台灣投資,並分別於桃園、竹北、宜蘭等地設廠,每年營業額達上百億元,曾多次被台灣政府評定為外銷模範工廠,在極盛時期員工曾多達兩萬多人。然而隨著台幣升值,RCA在1992年時關廠,並資遣了上萬名員工。兩年後,立委揭發RCA廠十多年來不當傾倒有機溶劑與有毒廢料,造成當地土壤與水源嚴重破壞,經工研院和環保署研季調查證實:RCA廠址已成回天乏術的永久污染區,現今技術上仍無法整治!而離職的員工則相繼發現罹癌並死去,迄今沒拿到任何賠償!
二、高科技產業的神話與謊言—關於IBM職災
最新一期美國商業周刊(BusinessWeek)報導,兩名前矽谷工程師控告IBM明知其工作環境會產生對人體有毒物質,但卻刻意隱瞞員工。她們指出,是在硬碟製造無塵室工作期間產生的有毒化學物質導致他們罹患癌症。
現年73歲的赫南德茲說:「我覺得遭到背叛。假如我知道工作中接觸的化學物質會令我生病,我絕不會為IBM工作。」
三、結論
從以上的個案簡介我們可以清楚的看到,事實上,政府大力支持的所謂高科技半導體產業非如竹科宣稱是「零污染」,相反地在製作晶片過程中,需要使用數百千種以上的化學藥劑,如三氯乙烯、四氯乙烯等,不但讓生產線上的作業員乃至工程師造成工作危險暴露致癌,而使用後的大量化學廢料要如何處置的問題,也勢將對生態環境造成空前絕後的嚴重污染!故而,國人不可昧於高科技產業對經濟成長帳面上的助益,而忽略了背後要追加的龐大外部成本如職業災害、環境污染等。
然後,問題來了:
在筆者報告完個案後,老師提出了幾點意見,首先他認為在關於RCA的報告有些闕漏、不正確之處,這是必須要改進的第一點。第二點則是,到底IBM員工致癌的真正原因—是哪些化學物質的影響,並沒有很清楚地說明。
老師說RCA的確是造成嚴重的污染,但那是執行者的問題,在總公司方面,所有的決策都沒有這樣的要求。接者,他不斷強調RCA帶給台灣多少好處,「沒有RCA,就沒有今天台灣的高科技產業」台灣真的要感謝RCA…。
針對老師的意見,由於時間考量,因此筆者只回應說:「很多時候的確是執行者的問題,當年RCA從民國64年開始,就接受勞檢單位的檢查,但在有機溶劑管制部分,年年都不合格卻安然無事,問題明顯出在執行者的部分。」根據RCA的勞檢有機溶劑檢查的資料顯示,從民國64年到民國80年,共檢查了8次,沒有一次合格過!但政府單位非但沒有進行任何處罰行動,反而還多次頒獎給RCA。
因此,問題並非只是出在執行者身上,更非只是勞動檢查有無落實等缺失而已。
事實上,當年RCA在印第安那州也造成污染,但為了節省環保成本(技術上可有效降低污染),後來才遷廠到台灣來。當時台灣政府高興得不得了,給RCA減稅、還有各項福利保護(如環評放寬、勞檢放水),致使RCA能放心地賺錢並肆無忌憚地進行各種污染。最後賺得不夠多了就關廠,況且明明有二十幾億的資產卻規避發放退休金,逕以資遣的方式打發員工;甚至在一千多名員工證實罹癌之後,政府還幫忙RCA把二十幾億的資金外流到國外去,讓罹癌員工索求無門。每年因病折騰死去的人數仍在不斷增加中….
同樣的,IBM的員工也是在利潤的考量下被犧牲了。重點不在員工受到哪些化學物質的侵害,而是,IBM為了規避相關賠償,為了在競爭激烈的市場底下追求最大利潤考量,至今仍堅稱在廠房內工作「沒有危險」。而事實上三十多年來,為IBM工作罹癌的員工早已不計其數了。